保卫部(处)工作职责如下:
1.在学校党政领导下,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构筑安全责任体系,全面落实安全责任制,确保学校安全稳定,创建“平安校园”。
2.全面加强党建工作,强化队伍建设,打造政治可靠、作风优良、素质过硬、业务精湛的校园安全保卫队伍。
3.协助有关部门落实校园政治安全、意识形态安全、国家安全与人民防线建设、反间防谍相关工作,维护校园稳定;负责特殊人群信息收集及掌控;防范打击邪教和校园非法传教;与学校相关部门共同承担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小组办公室及维稳工作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工作;负责学校师生政审工作。
4.负责学校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统筹规划协调全校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安全大检查及专项安全检查,督促安全隐患整改,防范化解安全风险。
5.组织开展、协调指导、监督检查学校安全防火工作,负责学校灭火器材及设备更新维护,督促落实消防安全隐患整改。
6.负责校园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纠正校园内机动车违章行为,维护校园师生交通安全。
7.负责校园治安秩序管理工作,维护正常的校园秩序;组织对各校区外门岗、教学楼、办公楼更值人员监督检查工作。
8.负责校园治安防范工作;接待各类报警及求助,配合公安机关侦办各类案件,向公安机关移交犯罪嫌疑人。
9.协助学校及地方相关部门妥善处置群体事件、特殊学情等各类突发事件。
10.负责校园24小时安保值班及巡逻巡查工作。
11.负责校园视频监控设施设备使用管理及运行维护,按要求督促相关单位建设涉密场所的物防与技防设施设备。
12.负责协助相关单位开展领导视察、要客来访、国际会议、国家考试、招生就业等各类活动的安保工作。
13.负责协助相关单位开展涉密外场实验、军品密品运输押运的安保工作。
14.负责协助公安机关办理户籍、身份证、居住证明等相关事项。
15.负责组织开展全校的国家安全、生产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治安防范、防灾减灾等方面的宣传教育、培训、应急救援演练工作。
16. 监督指导威海校区、深圳校区及异地研究院的安全管理工作。
17.沟通协调教育行政、国安、公安、应急救援、行政综合执法等部门,服务学校发展建设。
姓 名 | 职 务 | 分 工 |
曲福忠 | 处 长 | 负责保卫处全面工作,主管综合办、政保国安办、交通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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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玉会 | 副处长 | 分管一校区、二校区、学府校区、科学园校区、防火办工作,及各类大型活动、领导来访、大型会议的安保执勤工作。协助处长负责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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