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哈尔滨工业大学机动车校园通行停放管理办法》(学校办发〔2022〕12号)等有关规定,为加强校内车辆办理通行权限的民主监督,现将校内车辆通行权限办理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2023年6月6日—2023年7月5日。
对以下办理车辆通行权限如有情况和问题,可在公示期内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电话,公示期间不予受理。
受理单位:保卫处交通管理办公室
电 话:86414090-103
哈尔滨工业大学保卫处
2023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