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于新入学学生落户及身份证办理的通知
学生落户
1、新生户口迁入遵循自愿原则,集中在新生入学阶段办理,在职生、非全日制学生及非入学新生不办理户口迁移证。哈尔滨工业大学录取新生凭学校录取通知书在户籍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入学后携带录取通知书原件、户口迁移证原件及照片电子版,入学报到期间交学院由学院统一送至哈尔滨工业大学一校区保卫处203室办理户口迁入手续;
2、电子版照片要求:一张一寸免冠照,无底片要求,照片名称姓名例如:张Xjpg.以院为单位统一发送至376262037@qq.com邮箱主题要标明XXX学院研究生或本科生
3、学生需按以下要求认真核对户口迁移证信息:
(1)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和身份证号码等信息与身份证、学籍、新生录取通知书是否一致;
(2)出生地和籍贯是否详细到市县或者具体地区;
(3)迁往地址是否为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繁荣街130号”;
(4)户口迁移证右下角有效期限处是否加盖“公安机关户口专用章”;
(5)户口迁移证修改项是否加盖“公安机关户口专用章”;
(6)户口迁移证是否用微机打印;
如发现上述信息有错误,请及时到户口迁出地派出所更正。
4、户口迁移证不得擅自涂改或填写其它与户籍无关内容;迁移证有效期为当年有效。
5、未迁入户口的学生,在校期间如需办理与户口相关的手续时,需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注、由于2022年入学通知书的特殊性,可以不上交入学通知书原件,须提供入学通知书复印件。各院统一收取后,再附上一张收取户口迁移证的名单,名单模板如下:
XX年XX学院学生落户名单
序号 | 学号 | 身份证号 | 姓名 | 学生手机号 | 学生父亲姓名及身份证号 | 学生母亲姓名及身份证号 |
1 | | | | | | |
2 | | | | | | |
3 | | | | | | |
辅导员姓名:
电话:
(学院学工办加盖公章)
二、新生办理二代居民身份证
新生落户后,根据自愿原则更换哈尔滨市居民身份证。欲更换新身份证的新生,本人持学生证前往花园街派出所(哈尔滨市南岗区复华街8号,电话0451-86213012)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