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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权流程图(政审、未受刑事处罚证明)
发布人:庄红伟  发布时间:2018-06-20   浏览次数:721


办理政审、未受刑事处罚证明行权公示


职权名称

政审、未受刑事处罚证明

行使主体

保卫处政保国安办

职权类别

B

职权依据

入职、出国等事项相关规定

条件标准

根据实际需求,为在校的师生员工办理相关证明

所需材料

保卫处网站下载相关证明(http://bwc.hit.edu.cn/6126/list.htm

基本

程序

流程

1.保卫处网站下载相关证明,打印两份;

2.所在单位或院系如实填写并加盖印章;

3.保卫处政保国安办复审并签字;

4.保卫处用印;

5.公证或入职。

公示方式

处内公示

监督电话

86402801

附件

《政审、未受刑事处罚证明工作流程图》

 

 

附件:

                         保卫处政审、未受刑事处罚证明工作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