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居住证明》事项的通知
各位同学:
为响应学校“一站式”服务要求、简化办事流程。经保卫处、公寓中心与公安机关协商,重新理顺简化《居住证明》的办理流程,现通知如下:
一、办理对象:
户籍未迁入我校且在公寓住宿的在籍学生。
二、办理范围:
学生出国、出境、考取驾照、公证等需提供《居住证明》的事项。
三、办理流程
学生本人持学生卡(证)至师生服务大厅22号窗口办理。
以上通知,望周知。
保卫处
公寓管理中心
2018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