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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毕业生处理旧物活动的管理办法
发布人:庄红伟  发布时间:2016-06-27   浏览次数:376

        为创建平安和谐校园,保障学校校园秩序健康有序,规范旧物处理活动,制定本管理办法。

        2016年毕业生处理旧物的时间:2016年7月1日至7月12日,每天12:00至晚19:00(周六、周日全天)。

        处理旧物活动地点:一校区步行街内;二校区B5公寓门前广场;土木楼A5公寓前广场。

        具体办法如下:

    1、在处理旧物活动中,出售方为哈工大应届毕业生,出售时需持有哈工大学生证,随时配合保卫部门的检查,非本校学生不允许在哈工大校内处理旧物。

    2、处理的旧物只能是学生本人旧的学习、生活等用品。禁止商贩性质出售从外面采购物品的行为。出售贵重物品时,出售方应出据物品的合法来源证明。

    3、处理旧物活动与学校有关活动冲突时,需无条件为活动让路,学校有关部门提前发布通知。

    4、处理旧物时不能损坏花草树木及校园的设施,存放物品不能占用绿地。

    5、处理旧物的学生应作好周边环境卫生的维护工作,严禁随地扔碎纸、塑料袋等垃圾。 

    6、处理旧物时应注意防偷、防骗、防销赃。交易过程中做好假币的甄别。

    7、违反本《管理办法》者,由保卫处进行取缔。

    8、对于参与买卖赃物的人员,保卫处将没收赃物并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保卫处   学生工作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