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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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发布人:庄红伟  发布时间:2015-12-14   浏览次数:852

        为认真落实《省教育厅转发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消委会关于印发全省冬季消防安全百日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黑教安函【2015】478号)、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冬季安全工作的通知》(黑教安函【2015】464号)文件精神及哈尔滨市政府关于开展消防安全百日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部署查、收全校各单位2015年度安全工作经研究决定,由学校安全办牵头组织,开展一次全校安全检查工作。现就检查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214日至1222日为单位自改阶段;12月23日至12月25日为学校安全检查组检查阶段;12月28日至2016年117日为检查情况通报和督促整改阶段。

        二、检查重点

    (一)消防安全冬季消防安全百日攻坚战落实情况;单位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落实情况;各类消防设施、设备管理和维护运行情况;楼宇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畅通情况;用火用电、大功率用电设备安全管理情况;对外出租经营场所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改扩建装修工程消防审批和施工现场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二)生产安全安全生产制度、操作规程落实情况;特种设备维护保养、检测落实情况;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教育、职业资格证年检情况;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品使用管理情况;生产、实验过程监管情况。

    (三)治安防范防盗、防诈骗、防侵害等宣传教育培训情况;重点部位责任人和人、技、物等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剧毒、易制毒等化学危险品使用管理安全防范情况。

    (四)交通安全:公车使用单位《交通安全管理规定》、《车辆使用管理规定》、《驾驶人岗位职责》等交通安全规章制度落实情况;公车使用单位交通安全管理人员及岗位职责落实情况;公车车况定期检查、维护保养及冬季行车安全落实情况;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安全知识宣传贯彻学习情况。

    (五)国家、国内安全组织机构、规章制度、应急处置预案建立健全情况;安全信息员制度落实情况;重点人员帮教、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国家国内安全宣传教育落实情况。

    (六)饮食、饮水及卫生防疫安全制度健全及贯彻落实情况。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深入落实安全检查工作。各单位要充分认清当前安全工作的紧迫形势,始终保持清醒头脑,从省内外发生的各类重大安全事故中吸取教训,举一反三,深入查找本单位安全隐患和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同时,根据季节特点并结合本单位实际,对此次安全检查和冬季安全工作做出全面部署,要明确工作重点、任务要求、责任分工以及隐患问题整改时间节点,切实把此次安全检查工作落实到位。

    (二)突出重点,加大检查和督促整改力度。各单位要结合冬季安全工作特点,突出工作重点,加大冬季防火、安全生产等检查和督促力度。把学生宿舍、食堂、图书馆等人员密集场所疏散通道是否畅通、用火用电管理、消防设施、设备是否完整好用作为检查重点;把实验室危险化学品使用管理、锅炉、电梯等特种设备安全检测维护作为检查重点;把冬季行车安全和路面、屋顶积雪积冰意外伤人作为检查重点;把元旦、春节、寒假等节假日安全教育和值班值宿是否落实作为检查重点。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检查组和各单位要建立台账,加大督促整改力度,能整改的立即组织整改,短期内不能整改的,要采取有效防范和监控措施,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确保整改到位,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四)加强总结,及时反馈信息。各受检单位(含未列入本次检查的机关部处等签状单位)《自检自查及隐患整改情况填报表》及2015安全工作总结于1231日前书面报送安全办(保卫处办公楼110室)       

     学校检查发现且没有落实整改措施的安全隐患问题进行校内通报。寒假前,安全监管部门将再次跟踪隐患整改情况,拒不整改落实的,学校将约谈责任单位相关领导。

    附件:1、检查组成员及分工一览表           

          2、自检自查及隐患整改情况登记表。                                           

                                       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12月14日

附件1(1).doc附件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