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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我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庄红伟  发布时间:2019-03-05   浏览次数:592

各院(系)、部、处、直属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教高厅〔20191号)文件精神,有效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师生安全和校园稳定,现就加强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要从讲政治的高度认真对待实验室安全工作,要提高政治站位。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深刻认识维护学校安全、学生安全的极端重要性,准确把握当前学校安全工作面临的风险和挑战,切实把学校安全稳定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党政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也是本单位实验室安全工作主要领导责任人。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机构和专职管理人员负责学校实验室的日常安全管理。各单位实验室负责人是本实验室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各单位根据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级分层落实安全责任制。

二、开展系统的安全宣传教育是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要基础。按照全员、全程、全面的要求,系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规章,通过案例式教学、规范性培训和定期的检查考核等方式,不断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和对安全风险的科学认知水平。

在传统课堂教学、讲座等形式的基础上,积极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等多种宣传阵地刊播实验室安全宣传教育内容,积极宣讲实验室安全常识,建立实验室的安全准入制度,对进入实验室的师生必须进行安全技能和操作规范培训,未经相关安全教育的师生不得进入实验室。要把安全宣传教育作为日常安全检查的必查内容,对安全责任事故要倒查安全教育培训这一关键环节。

三、各单位严格按照《通知》的要求和上学期期末安全大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进行自检、自查、整改,进行一次全面的“回头看”工作。要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观念,依法依规建立实验室安全事故隐患排查、登记、报告、整改等制度,实行“闭环管理”,确保整改责任、资金、措施、时限和预案“五落实”。要建立完善实验用危险废弃物处置制度,对近期积压的废液和容器及时进行处置。

近期学校实验室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按照《通知》的要求将联合对全校实验室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大检查,对隐患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实验室将进行查封。

特此通知!

黑教高函[2019]59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教高厅〔2019〕1号).doc   

保 卫 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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